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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药品毁身体:重庆有毒食品案已判决
1、重庆阙某某因销售含“西地那非”的有毒保健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同时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相关行业,并需支付二十九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

2、法院判决王女士退赔5万元,因其销售的150碗熟肉属“三无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事件背景与经过重庆的王女士通过互联网销售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采用真空包装方式。买家邵某先购买3份试吃,随后以“单位回购”名义一次性订购150份,总价4491元。
3、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葛某明知其销售的减肥药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进行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经过调查,法院查明葛某共销售减肥药5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33000余元。

4、三无“壮阳药”低价进高价卖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交道口南大街经营一家成年人用品店,今年4月,他以60元一盒的价格向李先生销售名为“狼一号”的保健食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据李某供述,去年10月份,一人来到他店内,推荐一种叫“狼一号”的“壮阳药”。对方告诉李某,这种药效果好,能挣钱。

